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博爱家园项目的公示
时间: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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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关于高质量推进全区红十字事业“十四五”规划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实施意见》要求,经各盟市推荐,自治区红十字会评审小组评审,党组会研究同意,拟确定以下12个博爱家园项目为自治区红十字会2023年拟支持博爱家园项目。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从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20日(节假日除外)。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公示办公室设在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704房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30
受理电话:(0471)-4926205
特 此 公 告
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