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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案(草 案)

时间:2024-02-18 浏览量: 作者:


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第五届理事会

第二次会议决议案(草 案)

2024年1月17日)

 

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2023年工作报告》《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本级2023年度捐赠款物收支情况报告》《关于更换和增补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的报告》

会议认为,工作报告主题鲜明、实事求是、内容详实,对2023年工作总结客观准确、全面真实,2024年工作安排目标科学、措施有力,有利于助力办好两件大事、推动全区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在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中更好地贡献人道力量。2023年本级捐赠款物收支情况报告条理清晰、数据准确、真实客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人事报告程序严谨、规范合理,符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和内蒙古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

会议决定批准工作报告、捐赠款物收支报告和人事报告。

会议号召,全区红十字会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和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抓落实”的重要指示,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笃行苦干”“紧抓快干”“真抓实干”“敢想会干”的要求,防风险、抓优化、强基础、转作风、提质效、促发展,全力构建和完善1+1+3+N”工作格局,扎实做好人道文化传播、人道资源动员、“三救”“三献”、人道交流合作等工作,砥砺前行、奋勇争先,在提升红会品质、打造品质红会上聚焦聚力、开拓创新,落实“六个工程”和“七项重点任务”中主动作为、担当奉献,努力发挥好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在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实践中贡献红十字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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