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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红十字会机关纪委、团支部开展学党纪、守纪律、勇担当警示教育暨廉政谈话

时间:2024-07-13 浏览量: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

为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2024年7月12日,自治区红十字会机关纪委联合团支部开展“学党纪、守纪律、勇担当”警示教育暨廉政谈话,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年轻干部30人参加。机关纪委围绕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重要意义结合案例分析进行了警示教育,并对年轻干部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坚定信仰,永葆忠心,自觉做党的创新理论的笃信笃行者。将忠诚体现在一言一行上,讲政治、讲忠诚具体表现在工作岗位和日常生活中。二要脚踏实地,言行一致,自觉做对党忠诚老实的模范践行者。说到做到,身体力行、亲力亲为,坚决杜绝夸夸其谈,只说不做。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完善自己,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三要牢记宗旨,默默耕耘,自觉做矢志为民造福的无私奉献者。要鞭策自己不断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不断提升工作本领、提高工作能力。四要履职尽责,干事创业,自觉做勇于担当作为的不懈奋斗者。迎难而上、知难而进,争做起而行之的行动者,勇当攻坚克难的奋斗者,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争做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五要廉洁自律,积极向上,自觉做良好政治生态的有力促进者。要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在利益面前不能伸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清清白白做事、干干净净做人。



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表态发言。纷纷表示,作为新时代的年轻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条例》,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推动全区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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